为什么交通规则里规定,连续驾驶4小时必须休息?

2024-05-16 16:25

1. 为什么交通规则里规定,连续驾驶4小时必须休息?


为什么交通规则里规定,连续驾驶4小时必须休息?

2. 交通法规规定多大年龄不允许驾驶小轿车

  根据公安部规定,申请小轿车驾照的最大年龄是70周岁,允许驾驶小轿车的年龄没有规定上限,只要身体健康,具备驾驶小轿车的条件,就可以驾驶小轿车。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同时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3. 哪些国家汽车靠右行驶?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车是靠右边行驶的,靠右有166个国家和地区。
靠右边行驶多是典型大陆国家,如美国、中国、俄罗斯、德国、法国、巴西等;靠左边行驶多是典型岛国和半岛、次大陆国家:英国、日本、印度、巴基斯坦、印尼、泰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
靠左的有77个国家和地区:日本、英国、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泰国、南非等,主要是英联邦国家。
其实中国最开始也是左行制国家,在古代,行人、车马一般也都是左侧行走。因为古人讲究礼数,古代一般是“以右为尊”,人们用右手来向对方行礼,所以自己则是靠左站立或者行走;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古人为了骑马挥鞭时不伤及行人,所以也行程左骑行的习惯。
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国内开始流入汽车,而这些车辆以英国的为主,因此当时也统一规定车辆一律靠左行驶。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当时政府参考了世界各国的政策,同时结合国内国情(当时国内美国车明显多于英国车),就颁布了新的交通法规:车辆道路靠右行走。而该条例也一直沿用至今。
世界上靠左通行的国家和地区大部分是过去大英帝国的殖民地。曾经,靠左通行是世界的主流。
在过去的西方国家,基本上所有人都是在路的左边走,因为这是在西方暴力的封建社会最明智的选择。
既然大部分人的惯用手都是右手,那么那些骑士们更喜欢走在左边,这样他们的右手离潜在的对手更近,而剑鞘远离对方。同时,这样也可以避免大家走在路上时剑鞘碰到对面走过来的人。
左行的最大优点来自人类身体的避害本能:人在快速向前运动的情况下,如果突然发现前方有危险,他会本能地向左倾斜,这样有利于保护心脏。
在公路上,司机如果发现前方来辆大车,向左转动的动作要比向右快捷得多,这样避开危险的可能性就大。
右行的优点是,司机方便用左手保持对方向盘的控制,同时可以用左手完成换挡、操作仪表板等复杂的动作。由于绝大多数人是右撇子,所以向右行驶较为有利。
“左派”的由来:
靠右行还是靠左行,并非一开始就固定,而是长期演变的结果。按照英国人的说法,他们靠左行可上溯到古罗马帝国。而在中世纪的欧洲,到底靠左还是靠右,最先根据的是骑士们的习惯。
一则,人们骑马,习惯是左脚先上镫,右脚再跨上,自然得是在路左上马;
再则,骑士的任务是经常为面子、美人策马持矛决斗,而骑士的标准战斗姿势是右手持武器,左手挽盾持缰,要方便地刺杀对手,自然得靠在路左。
日本靠左行的历史缘由与此类似,武士虽不为美人决斗,但和欧洲的骑士一样经常面临决斗。武士长刀在左侧,便于右手拔剑,身体左边是脆弱的空当,自然靠左行才能掩护空当便于攻击防守。
拿破仑开创“右派”:
法国大革命前,法国贵族的马车同样也是习惯左行。在受尽压迫的底层人民看来,“靠左行”意味着贵族与特权,而“靠右行”则带有“革命”的意义。于是,法国大革命了,车辆右行了。
拿破仑上台后,发动了征服欧洲的战争。法国占领了哪里,就把靠右行规则带到哪里,德国、俄国、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等等。
自从有了拿破仑,欧洲不再集体搞“左倾”。同样,英国也把自己靠左行的规范带到了它广阔的殖民地,像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澳大利亚、南非等等就坚定不移地走“左”的路线。
美国改变“左右”在英国众多的殖民地里,美国是个例外。
由于美国经过与英国长年战争才有国家独立,而法国在其中多少给予了一定帮助,为彻底与英国划清界限,美国在建国伊始便由道路交通的“左派”转为“右派”。
由于汽车驾驶观察路况的需要,靠右行驶和靠左行驶决定了“左驾车”和“右驾车”之别。美国是现代汽车工业的发祥地,美国的“左驾车”源源不断地倾销世界各地,它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很多国家靠左走还是靠右走的问题。
1945年以前,中国一律是靠左行驶的。这是因为当时的中国主要是英国势力范围。抗战胜利后,美国汽车开始大量进入中国,“左驾车”一举占了数量优势,由是之故,国民政府下令从1946年1月1日开始,汽车一律靠右行。
美国车辆到中国后,如果继续左行,必须要对方向盘及灯光进行改装,而这需要大量的改装费用。
正如1945年12月31日的《申报》所称:“改装费须达车价百分之十二。统计全国车辆因改装而支出之费用,殊为浩大,故节省改装费用,亦为改靠右边行驶。”
道路交通的“一国两制”由于历史原因,香港在交通规则上属于“左派”,而内地则是“右派”。
于是,1997年香港回归,在道路交通问题上,内地与香港也采取了“一国两制”的解决办法。内地车辆进香港,则遵循香港的靠左行驶。反之,香港车辆进内地,同样也得入乡随俗。
这样一来,就产生了诸多的不便。虽然在香港与内地的交界处立有明显的界别标志,但由于交通的繁忙,相对而来的两列车队很难在入境的同时,改变车行路线。
于是,人们想出了这么一个解决的办法。即在深圳与香港的交界处修建了一座特殊的桥梁,入境的汽车只需要按照原有的路规行驶,经过桥梁的巧妙转接后,“右倾”的汽车到了香港自然“左倾”,而“左倾”的则变为“右倾”。

扩展资料:1948年11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常委、沈阳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陈云率领4000名干部进入沈阳进行接收工作。
当讨论汽车在马路上是靠左侧通行还是靠右侧通行一事时,军管会内部出现了不同意见。此前,东北解放区城乡都规定汽车靠左侧通行,而沈阳与山海关以内国民党统治区所有城市的汽车都靠右侧通行。
主张汽车靠左侧通行的理由是:东北解放区及哈尔滨等地的汽车都是靠左侧通行,部队司机和上述地方的司机都有汽车靠左通行的习惯。
现在很多从解放区过来的现役军人和转业军人都在沈阳的马路上开车,如果规定汽车靠右通行,这些司机就难免不适应,可能会引起交通混乱。
主张汽车靠右通行者的理由是:接管沈阳后,市内原有交警基本留用,他们习惯于按照汽车右侧通行的规则指挥交通。如果规定汽车靠左侧通行,必将产生因交通警察指挥的原因而引起的交通事故。
为此,陈云分别召集了两次会议听取各方意见,又专门找汽车设计与制造方面的专业人士了解情况。
专业人士告诉陈云,在汽车工业发展的早期阶段,驾驶盘在右边,因此适合于左侧通行;随着汽车设计不断改进,驾驶盘的位置移到了左边,于是汽车就开始靠右通行了。
了解情况后,陈云考虑到北平、天津、南京、上海等大城市也将陆续回到人民怀抱,汽车通行将成为全国性交通问题。因此,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长计议,要适应汽车工业的发展趋势。
为避免将来在全国范围内发生更多的交通事故,应该规定汽车靠右通行。
随后,陈云再次召集军管会会议,在会上对汽车是靠左还是靠右行驶的问题,从局部和全局、眼前和未来等方面的利弊得失作了详尽的阐述和全面的分析。
与会人员听完他的发言后,深感言之有理,无不心服口服。由于统一了思想,大家一致同意汽车靠右侧通行的意见。
此后,陈云又要求制定针对汽车靠右侧通行的新规则与新措施,以把交通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此后,全国陆续解放的地方都实行了汽车靠右侧通行的规定。
参考资料:人民网-陈云主持制定汽车靠右通行规则

哪些国家汽车靠右行驶?

4. 新交通法规,开车没有带汽车行驶证交警怎么处罚(有驾驶证)

根据相关法规,将面临的处罚包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并对驾驶人的驾照扣一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扩展资料:
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机动车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
主页正面文字颜色为黑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字体为12pt黑体,位置居中; “号牌号码”、“车辆类型”、“所有人”、“住址”、“使用性质”、“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注册日期”、“发证日期”等文字。
副页正面文字颜色为黑色。“号牌号码”、“档案编号”、“核定载人数”、 “总质量”、“整备质量”、“核定载质量”、“外廓尺寸”、“准牵引总质量”、“备注”、“检验记录”等文字。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法

5. 新交通法规定的小汽车驾驶证应该几年一检?

放心,现在驾驶证已经取消年审(审验)了.6 年换证. 你的C1证到2011.10换证.


2004.5.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施后,驾驶证已经取消了年审,6年换证(看你驾驶证正证上的有效期可以知道换证时间).但是B1,B2,A1,A2,A3证(以前的A证,B证)每年在你驾驶证的发证月份要向车管所提交一份体检表.其它证不用每年体检.


你的是C1证,不用每年体检.只要你遵守交规,每个记分周期(一般是从你初次领驾驶证的日期算起12个月内)交通违法记分都不满12分(只要不满12分,下一个记分周期自动归零),你就不用再去车管所,你的驾驶证可以一直放心使用. (但是要按时换证,否则过期一年驾驶证就会被自动注销了)

现在换证手续简单.带上你的身份证,驾驶证,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体检表到当地车管所办理就可以了,费用大约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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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八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新交通法规定的小汽车驾驶证应该几年一检?

6. 汽车驾驶证的分一共有多少分,违反交通规则分别要扣多少分。

法定驾驶证实行记分制,而不是一般人说的扣分制,这个要明确。总说我驾驶证被扣几分了,这是不对的,压根驾驶证没分可扣,最初拿到的驾驶证和年审后的驾驶证上是零分,零分是正常的驾驶证状态。
违法了,会被记上分,累计到12分就有说法了,要么学习要么注销降型。
单一违法行为记分分为0,1,2,3,6,12分,违法不同,记分分值不同。有兴趣可以查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最后面的附则部分。

7. 关于交通安全

一、行走须知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 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二、乘车须知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 

三、骑车须知 

1、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 

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5、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车,应及时修理; 

6、不准撑伞骑车,不准骑车带人; 

7、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车; 

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1、安全横过道路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证安全,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没有掌握好安全横过道路的要领,结果丧身与汽车轮子底下。 
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的安全地带。在这个地带,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一般都要减慢,驾驶员也比较注意行人的动态。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 

2、乘车 
乘坐公共车辆,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车时,应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应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准站在道路中间拦车。上车时,应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车,再按次序上车,不能争先恐后。上车后,应主动买票,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车辆行驶时,要拉住扶手,头、手不能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碰擦。下车时,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挤。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横过车行道的,应从人行道内通过;千万不能在车前车尾急穿,这样很不安全。 

3、道路不是游戏场 
道路是为了交通的便利而建造的。道路上车辆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们随意地在道路上玩耍、游戏、追逐,把它当作“游戏场”,放学以后在道路拉开“场子”踢足球、打羽毛球,既妨碍车辆的通行又会被车辆撞伤,是不允许的。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跳绳、踢毽子,会给行人的通行带来困难,是妨碍交通的。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车前车后乱穿,甚至相互扔石子,这就更容易出事故了,另外一些同学,因为不懂得在道路上玩耍的危害性,甚至在道路中间拦车、追车、扒车和向汽车投掷石块,以此为乐,这是最最危险的举动,一旦被车撞倒,后果不堪设想。 
道路不是游戏场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我们要互相提醒,大胆劝阻,当一名维护交通安全的“宣传员”。 

4、避让转弯车辆 
当汽车的方向灯一闪一闪时,告戒人们,汽车要转弯了。我们应该注意避让转弯车辆。 
现代汽车的转向,都是依靠前轮来转向的。随着前轮的转动,汽车车身也逐渐改变方向。汽车转弯时所占用的空间往往大于车辆固有的宽度。前轮行驶的轨迹不与后轮的轨迹重合,也就是说,前后两只轮子不会走在同一条弧线上,而是有一定距离差别的。这就是汽车转弯的“内轮差”。由于这种“内轮差”,使汽车转弯时,前轮可以通过道路的某一物体,而后轮却不能通过。 
懂得了汽车转弯的基本原理后,我们在道路上碰见转弯的车辆时,不能靠车辆太近,不要以为汽车的车头可以过去,就没有事情了。其实如果你离转弯汽车太靠近,就很可能被车尾撞倒。 

5、骑自行车常识 
我国十世界上拥有自行车最多的国家,十世界公认的“自行车王国”。 
自行车轻巧灵活,车速自便,维修简单,并且不使用燃料,无废气污染,无噪声,因此特别受人青睐。但是,自行车靠骑车人用双脚踩动踏板,由链条来带动后轮向前滚动,在行进时要用双手握住车把来掌握重心,控制方向。所以稳定性差,安全性差。一碰即倒,一倒人就伤。 
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必须认真地学一学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要掌握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 
自行车首先应该保持机件完好,安全设施齐全,牌、证齐全。出发之前,应该先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踏脚、链条、撑脚、坐垫等是否完好有效。 
学骑自行车时,应选择人车稀少的道路或广场、操场。禁止在交通繁忙地段学骑自行车。 
当你已经掌握骑车技术,可以单独骑车时,你还应该掌握一下几条骑车规范: 
一是,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尽量靠右边行驶,不能骑车在道路中间,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 
二是,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严禁用推行或绕行的方法闯越红灯。 
三是,骑车转变时,要伸手示意。左转弯时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暂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机动车驶近时急转猛拐,争道抢行;也不要弯小转。 
四是,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地停放;在不设置交通标志的支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五是,骑自行车载物,长度不能超过车身,宽度不能超出车把宽度,高度不能超过骑车人的双肩。骑自行车在市区道路上不准带人。 
六是,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 
七是,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伞骑车。撑伞时,要下车推行。 
骑自行车的安全问题是个大问题,在各类交通事故种,自行车事故要占总事故的一半以上。自行车给人们的交通带来了便利,自行车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不幸。为此,我们应该严格遵守骑车规范,避免成为自行车的“牺牲品”。
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比2004年减少67635起,下降13.1%;造成98738人死亡,同比减少8339人,下降7.8%;造成469911人受伤,同比减少10953人,下降2.3%;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同比减少5.1亿元,下降21.2%。万车死亡率为7.6,比2004年减少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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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一、29个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 

2005年,全国有29个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2004年相比下降。其中,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西、河南、贵州6个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降幅超过10%。湖南、新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二、年末年初月份交通事故较多 

2005年,下半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上半年的1.2倍。全年月平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228人,各月事故呈“鞍型”分布,即年末年初月份事故较多,中间月份事故相对较少。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是11月(死亡9458人),最少的是3月(死亡6856人)。 

三、下午至晚间时段交通死亡事故多发 

2005年,全国发生于日间的交通事故共272715起,导致51125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0.6%和51.8%;夜间发生177539起,导致47613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9.4%和48.2%。下午至晚间时段(14:00~22:00)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比例较高,共死亡44835人,占总数的45.4%。 

四、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肇事减少 

2005年,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肇事417355起,造成9106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2.7%和92.2%。因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及行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20090起,造成420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4.5%和4.3%。 

因超速行驶导致16015人死亡,比2004年下降13%;疲劳驾驶导致2566人死亡,同比下降16%;违法超车、会车导致6871人死亡,同比下降11.8%;违法占道行驶导致4488人死亡,同比下降19.8%。超员客车交通事故导致3039人死亡,同比下降 19.5%。 

五、大货车、小客车和摩托车肇事突出,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减少 

2005年,大货车肇事造成21505人死亡,占总数的21.8%;小型客车肇事造成20340人死亡,占总数的20.6%;摩托车肇事造成20774人死亡,占总数的21%。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肇事共造成9874人死亡,占总数的10%,同比下降12.1%。 

2005年,营运车辆肇事135114起,导致3875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0%和39.2%,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16.3%和 6.1%。其中,营运客车肇事51247起,导致1056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11.4%和10.7%,同比下降19.9%和10%。另外,2005年发生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403起,导致268人死亡,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3.2%和15.1%。 

六、低驾龄驾驶人肇事减少,但所占比例较高 

2005年,全国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共导致31534人死亡,占全部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导致死亡总人数的31.9%,比2004年下降7.6%。其中,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造成12674人死亡,同比下降16.1%。 

从交通方式看,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大货车肇事较多,共造成829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6.3%;其次是驾驶小客车肇事,共造成766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4.3%;驾驶两轮摩托车肇事,共造成4198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 13.3% 

七、二、三级公路交通死亡事故突出 

2005年,全国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72840起,造成7668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0.6%和77.7%。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77414起,造成2204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9.4%和 22.3%。 

从公路技术等级看,二、三级公路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47448人死亡,占总数的48.1%。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造成6407人死亡,占总数的6.5%,比2004年上升2.8%。从公路行政等级看,国道、省道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52982人死亡,占总数的53.7%。 

八、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所占比例较大 

2005年,全国县道、乡道等农村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01757起,造成2370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22.6%和24%。全国农业人员及农民工因交通事故死亡28035人,占总数的28.4%,比2004年下降3%;受伤107792人,占总数的22.9%,比2004年上升2.3%。 

九、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 

2005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7起,造成807人死亡、705人受伤。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8起,下降14.5%;死亡人数减少45人,下降5.3%;受伤人数减少172人,下降19.6%。 

(一)24个省(区、市)发生了特大交通事故。其中,江西、广东各发生4起,山西、云南各发生3起,河北、内蒙古、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13个省(区、市)各发生2起。山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省(区、市)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起数比2004年减少2起以上。其中,四川同比减少7起,广西同比减少3起。另外,江苏、广东、青海3省同比增加2起。 

(二)5月、10月份特大交通事故较多。平均每月发生4起特大交通事故,5、10月份高于其他月份,分别发生了7起和6起。2005年春运期间发生4起特大交通事故,比2004年减少14起,下降77.8%。 

(三)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严重,机械故障导致事故增多。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因驾驶人超速行驶导致12起,占总数的25.5%;因疲劳驾驶导致7起,占总数的14.8%;因违法超车、违法占道行驶等导致事故5起,占总数的10.6%。有17起事故中存在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占总数的36.2%。此外,因机动车制动失效、爆胎等原因共导致9起事故,占总数的19.1%,比2004年增加3起。 

(四)营运车辆肇事突出。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营运客车肇事29起,造成480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1.7%和60%。跨省长途营运客车肇事12起,占营运客车事故总数的41.4%;中短途营运客车肇事17起,占营运客车事故总数的58.6%。营运货车肇事16起,造成29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4%和36.7%。 

(五)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上特大交通事故多发。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在公路上发生44起,造成74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3.6%和92.3%。其中,国道、省道上共发生22起,比2004年减少2起,占总数的46.8%;县道、乡道上共发生7起,同比减少15起。高速公路上发生10起,同比增加了2起。 

(六)事故形态以单方事故为主,坠车事故较多。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共发生单方事故28起,占总数的59.6%。其中,有21起为坠车事故,多发生在西部多山地区,占总数的44.6%。非单方事故中,发生正面碰撞事故8起,追尾碰撞事故7起,两者合计占事故总起数32.6%。(资料来源:公安部) 


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060711/13460288_2.html 

公安部通报06年上半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情况(3) 
2006-07-11 10:43:01 

下半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趋势及基本工作思路。下半年,全国道路交通运量将持续形成高峰;周期性道路改造的里程增多,在一定程度将加大公路事故预防工作的难度;农民生产、生活出行增多,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仍将存在。进入7月份,持续高温天气,疲劳驾驶将对交通安全产生一定影响;暑期旅游和晨间道路交通活动增多。从2001年至2005年交通事故统计数据看,7月份平均发生交通事故52803起,死亡人数在7700人至8900人之间,平均死亡8438人,占全年总死亡人数的8 %,高于3月、4月、5月、6月;平均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26起,其中平均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3.2起。 

针对交通安全严峻形势,要完成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和特大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的工作目标,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4·17会议精神,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继续开展专项整治。第三季度要继续把预防群死群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重点,抓住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省份,解决突出问题,实施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战略。为此,公安部决定从7月1日至9月30日,在福建、湖北、湖南、广西、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9省(区、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通过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在严管交通秩序上有新的突破;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检查,在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制上有新的突破;加大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力度,在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上有新的突破;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在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上有新的突破;深入调查研究,在认识和把握事故规律上有新的突破。总之,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整改一批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得到遏制。 

再次感谢新闻媒体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新闻媒体继续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全社会都来关心交通安全,使公民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04年全国交通事故517889起 107077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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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uto.tom.com   2005年01月14日20时55分 来源:法制晚报  罗媛 

公安部发出通报 2004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517889起 造成107077人死亡 全国九万余人命丧司机违规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去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7889起,造成107077人死亡。因驾驶员违法驾车导致交通事故的有465083起,造成93550人死亡,占全年死亡总数的87.4%。 

据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超速行驶、占道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原因造成的人员死亡比较突出。 

据了解,2004年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相对集中在春运期间,地点相对集中在西南部地区,仅在春运40天内,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群死群伤特大事故18起,占总数的32.7%。 

为春运出台新措施 
为确保今年春运工作安全展开,公安部作出不合格车辆禁止上路、严禁长途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规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杨钧介绍,春运期间,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要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客运企业和业主对大、中型客车的运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另外,要加强路面交通管理和控制,及时了解掌握雨、雪、雾等恶劣气候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山区公路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请采纳。

关于交通安全

8. 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

1、闯红灯:闯红灯是最常见的违法行为,自从新交通法规出台之后,闯红灯一次性扣除6分;
2、无证驾驶: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3、超载或超员: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4、酒后驾驶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5、超速行驶: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 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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