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基金能贷款买车吗?

2024-05-16 11:10

1. 住房公基金能贷款买车吗?

不可以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作以下七大用途。
用途一: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用途三:租房
  1、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2、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用途四:父母给儿女购房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用途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1、离、退休的;
  2、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7、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8、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用途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用途七: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住房公基金能贷款买车吗?

2.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买车吗?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 用住房公基金能代款买车吗?需要那些手续

住房公积金只饐买房次能提取,决不能用来买车。

用住房公基金能代款买车吗?需要那些手续

4. 住房公积金可以买车用吗

不可以买车。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5. 可以用住房公积金买车吗

不能用于买车。因为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公积金的职工对房屋进行购买或偿还银行房贷时使用,不能用于买车。职工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顾名思义,住房公积金是为住房缴存的住房储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与买车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可以用住房公积金买车吗

6. 本人想买车,请问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取出来然后去买车吗?

专款专用的,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一定要与住房有关,否则不能提取(要等到你退休、出境定居等才能全额提取)。
 
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在职职工(单位)以工资为基数并按比例交纳的住房公共积累基金。具有强制性、福利性、保障性、互助性的性质。交纳的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其他任何人无权动用。
    公积金的主要用途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补贴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房租等。 
    在实际使用中:
    1、当你需要购买住房,需要贷款时,只要你正常交纳公积金、时间满一年的(有些地方规定满半年)、公积金帐户内有一定余额的,可按帐户内余额的N倍这个数来申请贷款(最高30万元或20万),而且贷款利率比商业按揭低30%左右。
    2、当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凭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3、当你购房贷款(含商业按揭购房贷款),在还款期间,可以凭有关资料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4、如果你的住房是租赁的,其每月的房租费用超出家庭工资收入并影响正常支出开销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来补贴房租。
   
    希望能帮到你。

7. 住房公积金可以买车吗 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要不要提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可以买车吗 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8. 买车能用公积金吗

不能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住房类使用,分为提取和贷款使用,具体如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扩展资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
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