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夫妻两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吗

2024-05-16 00:41

1. 仅夫妻两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吗


仅夫妻两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吗

2. 夫妻之间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吗

是的,由夫妻共同发起的股东为两人的有限公司或一人公司没有任何法律障碍。根据2005年10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和2005年12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国没有对夫妻设立公司制定特殊规定。2005年《公司法》修订后,允许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夫妻共同发起的股东为两人的有限公司或一人公司没有法律障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合法人数;(2)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购的出资;(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限责任公司的住所。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3. 夫妻公司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法律分析:所谓夫妻公司,是指仅由夫妻二人作为股东所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所有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夫妻二人做为股东对外(公司债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夫妻公司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4. 夫妻公司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所谓夫妻公司,是指仅由夫妻二人作为股东所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所有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夫妻二人做为股东对外(公司债务)不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 夫妻公司的法律责任怎么承担

所谓夫妻公司,是指仅由夫妻二人作为股东所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所有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夫妻二人做为股东对外(公司债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怎样对内转让呢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内转让的,可以自由转让。
二、其它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其它)的区别
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因此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只有公司法人要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三、什么是子公司股东追加执行公司债务的责任
首先,公司与股东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是不承担责任的。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其次,下列情况可能要突破见合同的相对性,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第一,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二,如果股东出资后又抽逃、转移部分或全部资金,导致公司不具备履约能力,股东应在抽逃原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三,公司与股东混同,股东或其他公司就应当负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夫妻公司的法律责任怎么承担

6. 夫妻公司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所谓夫妻公司,是指仅由夫妻二人作为股东所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所有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夫妻二人做为股东对外(公司债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份制公司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股份制公司法律规定主要表现在: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2、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
二、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资产责任;
2、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由50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
3、设立方式和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筹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筹集资金。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三、公司股东可能会在哪些情况承担无限责任或赔
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情形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等等。
无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
(二)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三)经营特点不同:无限责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员相互信赖基础上的少数小的共同企业形式,组织手续比较简单,不要求具备最低的资本总额,直接关系每个股东的全部财产利益;因此股东会合力经营,股东关系密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 夫妻开公司,妻子是法人,是不是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夫妻开公司,妻子是法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出了问题首先追究法人责任,无力偿还追究股东连带责任。夫妻开公司法人代表写谁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法律对此没有特殊规定,只要符合担任法人代表的条件即可。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体是谁由公司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本质是法人能够与自然人同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成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的民事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夫妻开公司,妻子是法人,是不是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8. 夫妻一方在公司内设立的公司应承担离婚公司的什么责任

首先,在一般的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原被告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分配或者由法院判决分配的,其争议标的往往是可支配、表征价值与实际价值一致的货币类财产,不存在一方所分得财产升值后继续引发分割纠纷的问题。而本案所涉的股权价值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法上的股份是股东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投资份额及其股东权的体现,股权依附于股份而存在,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股东对公司盈利进行分红的权利,公司效益越好,盈利越多,股东分得的红利也就越多,股东所享股权的实际价值就越高,反之,股权的实际价值就越低。杨某拥有的1股原始股转让后,其股权价值由最初股本金6000元增加到40万元,很好地说明了股权价值的不确定性。其次,无法预料的新事由致增量股不能实现增值。婚姻存续期间,唐某与杨某双方原始股1股的基础上认购了1.5股增量股,于是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就对该2.5股股份进行了分割。该公司所发行增量股的行为非因当事人双方的原因无效,后依据已生效法律文书,唐某依据离婚协议所得的1股增量股以6000元股本金的形式退回,杨某在该公司的股份亦恢复到1股原始股,恰双方离婚时约定这一股份归杨某所有。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唐某的1股增量股股份实现的实际价值与杨某的1股原始股股份实现的实际价值是不一样的,而且也是当事人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无法预料到的,应当充分考虑到唐某与杨某签订离婚协议时的公平等额原则以及无法预料增量股全部退出的情况。第三,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基准。民事审判实践中,法院在解决民事纠纷时大多以当事人先前的约定内容为依据,以当事人合意的意思表示为基准,这样不仅能够有效解决民事纠纷,也可以同时尽量修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唐某与杨某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地对共同财产2.5股股份进行了分割,由此可看出,双方当事人系自愿、平等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当初离婚调解时没有确定股权的实际价值,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夫妻财产分割,对股权的分配应理解为确认比例,而不是股权实际价值的分配,当股权以货币形式予以确定后,应按照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进行分配,故杨某所分得的股份最后实现价值40万元,唐某应分得五分之
二、杨某分得五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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