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大病救助和新农合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大病医疗保险一样吗?

2024-05-17 04:33

1. 民政局大病救助和新农合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大病医疗保险一样吗?

您好,不一样的。民政局大病救助是社会性质的。农村医保是国家性质的。医保是针对你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进行有刺激的报销。大病救助是基于你医保报销后自付数目较大个人难以承受,有限度的给予你一定数目救助。【摘要】
民政局大病救助和新农合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大病医疗保险一样吗?【提问】
您好,不一样的。民政局大病救助是社会性质的。农村医保是国家性质的。医保是针对你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进行有刺激的报销。大病救助是基于你医保报销后自付数目较大个人难以承受,有限度的给予你一定数目救助。【回答】
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窗口一样吗【提问】
您好,不一样的大病保险走的是保险报销,医疗救助不用申请,会直接由补助金支付。【回答】

民政局大病救助和新农合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大病医疗保险一样吗?

2. 民政局大病救助和新农合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大病医疗保险一样吗?

不一样!

民政局大病救助是社会性质的。农村医保是国家性质的。医保是针对你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进行有刺激的报销。大病救助是基于你医保报销后自付数目较大个人难以承受,有限度的给予你一定数目救助。【摘要】
民政局大病救助和新农合社会医疗保险中的大病医疗保险一样吗?【提问】
不一样!

民政局大病救助是社会性质的。农村医保是国家性质的。医保是针对你在治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进行有刺激的报销。大病救助是基于你医保报销后自付数目较大个人难以承受,有限度的给予你一定数目救助。【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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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农村合作医疗有大病救助这事吗?为什么我去民政局问了他说医保才有,农合除非有低保才能补助点是这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申请条件:1、城乡低保对象;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所需资料:1、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6、其他申报材料。申请和审批程序: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为:(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比例调整为:三级医院60%、二级医院70%、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0%。供参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农村合作医疗有大病救助这事吗?为什么我去民政局问了他说医保才有,农合除非有低保才能补助点是这

4.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有哪些?

(一)所有参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及随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医疗待遇的新生儿,凡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1.参合农村居民第一诊断或主要诊断患有儿童白血病(0-14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等22类重大疾病,其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2.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3.对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10%(含10%,下同)、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20%、市级及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30%,高于上限的范围外费用不予救助。(二)对下列情形,不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1.未经批准到本市区域外或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2.应由政府另行安排专项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预防接种、婚前医学检查、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范围内发生的医药费用;3.美容、减肥、陪护等发生的非疾病诊疗所需费用;4.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有明显责任方造成的,因酒后驾车、无照无证驾驶、偷盗抢劫等违法违章造成自身伤害的,因自残、自杀、吸毒等造成自身伤害的;5.流产、堕胎及采取其他计划生育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三)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标准。1.患22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2.除患22类重大疾病外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4万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3.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和救助金额累计时间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救助额封顶线10万元。(四)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执行时间。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2012年7月1日至本意见施行前,以及持续住院至2012年7月1日后出院发生的属于大病救助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参合农村居民回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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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农村大病医保救助政策有哪些

农村大病补助新政策出台,这几类农民将无法申请!对于贫困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如今农村地区的新农合费用已经上涨到150元年,和城镇居民医保交费金额一致。虽然交费提高了,但是增加了大病补助,对于广大农民来说也是非常实惠的。对于申请大病补助的对象,国家也有明确的规定,主要是家庭收入低、低保户、无经济来源、五保户、特困户等,以上人员都可以申请到大病救助的补贴,大大减少了看病的费用。但是还有一些情况是无法申请到大病补贴的,分别是哪些情况呢?
1、专项资金公共服务项目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这其中包括小孩子预防接种以及婚前检查等费用,这类费用是需要个人承担的。预防接种很多针剂也在免费的范围内,不属于免费项目的针剂需要自费。
2、跨区域就医或者到非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工伤、交通事故以及医疗事故等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另外因偷盗、醉酒驾驶、吸毒等造成自身伤害的费用不列入大病补助范围。
4、因个人流产、堕胎以及采取计划生育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不属于大病补助范围。
5、美容、减肥等非疾病诊疗所产生的费用。国家对于农村的医疗保险制度越来越完善,农民看病报销的比例也越来越高,享受到的医疗待遇也在不断提高。只要参与了农村新农合保险的农民,生病住院到当地指定的医疗保险机构就诊,都能享受到医保报销。农村医疗保险新政策,这七种人可以去申请大病补助: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上面这几种人在看大病的时候,除了合作医疗保险的部分之外,还可以另外申请重大疾病补助。

农村大病医保救助政策有哪些

6. 民政局对大病救助是怎样规定的?

大病医疗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救助申请书;(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1)调查核实;(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1)调查核实;(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应当:(1)复核审批;(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


扩展资料:
一直是实行分制、分级的管理和制度设计,此次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第一次要求在资金方面进行合理统筹使用。要求城乡医疗救助在政策目标、对象范围、救助程序以及救助标准等方面要实行城乡统筹,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在医疗救助方面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待遇公平。
二是救助对象与过去相比有进一步扩大范围的突破,在过去城市和农村的医疗救助当中,农村的五保对象、城市的三无人员现在统称为特困供养人员,还有城乡低保对象,这是法定的救助对象,此次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此外,把医疗费用支出型贫困家庭列为重要的救助对象。
三是《意见》提出要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要求在今年年底之前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要在全国实行全覆盖。
四是随着大病医疗救助的全面推进,在用药范围、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项目等方面,与过去相比,有进一步的拓展,就是说大病医疗保险将来可能在定点医疗、医保项目等方面,有所拓展和拓宽。
五是明确在救助水平上和过去相比要有大幅度的提高。去年平均救助比例达到60%,要求今年对大病救助的比例要不低于70%。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病医疗救助

7. 民政局对大病救助是怎样规定的?

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
5、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扩展资料

申请资格: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应当:
(1)复核审批;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病医疗救助

民政局对大病救助是怎样规定的?

8. 民政局对大病救助是怎样规定的?

  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救助形式

  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申请资格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医疗救助申请书;(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1)调查核实;(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1)调查核实;(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1)复核审批;(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

 管理方案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
  一直是实行分制、分级的管理和制度设计,此次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第一次要求在资金方面进行合理统筹使用。要求城乡医疗救助在政策目标、对象范围、救助程序以及救助标准等方面要实行城乡统筹,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在医疗救助方面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待遇公平。

  二是救助对象与过去相比有进一步扩大范围的突破,在过去城市和农村的医疗救助当中,农村的五保对象、城市的三无人员现在统称为特困供养人员,还有城乡低保对象,这是法定的救助对象,此次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此外,把医疗费用支出型贫困家庭列为重要的救助对象。

  三是《意见》提出要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要求在今年年底之前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要在全国实行全覆盖。

  四是随着大病医疗救助的全面推进,在用药范围、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项目等方面,与过去相比,有进一步的拓展,就是说大病医疗保险将来可能在定点医疗、医保项目等方面,有所拓展和拓宽。

  五是明确在救助水平上和过去相比要有大幅度的提高。去年平均救助比例达到60%,要求今年对大病救助的比例要不低于70%。